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应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应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如递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一)时间:2024年8月1日—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北大厅
(三)审核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居民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说明(限户籍岗位);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三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2023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无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2)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党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将适时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0349--5035245(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49--5028185(应县教育局)
附件:应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应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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